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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总店启动的最早改革

2016年05月17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郑士德 分享到:

在国家出版局和财政部的领导、支持下,新华书店总店最早启动的改革是1979年 7月突破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束缚,新华书店试行全行业利润留成。当年,财政部文教司说,在国有企业的各行各业中,只有新华书店试行全行业利润留成,希望总店抓紧抓好。截至 1983年 12月,4年半的试行结果证明,这项改革卓有成效,极大地促进了国有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全国新华书店仅增建门市部就达 3100余处。

一、新华发行网点“少、小、危”

新华书店全行业利润留成是对我国实行多年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初步改革。全国解放前,我国一穷二白,现代工业十分落后,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传统的计划经济,对于集中全国的人力、财力、物力推进重工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国有企业的全部利润统统上交国家财政,基本建设等投资,需要层层报批,由国家财政拨款,这就限制了国有企业的自主精神和活力,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束缚下,作为文化企业的新华书店,除政治原因报废图书得到国家财政的适当补贴外,很少获得国家财政拨付的基建等基金。“文革”前,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在一次文化部召开的干部会议上说:“文化单位是经济建设的龙尾巴”,意思是说,文化单位应该节省每一个铜板用于国家经济建设,不要期望国家对文化单位有更多投资。当年,新华书店归文化部领导、管理。文化战线长,文化系统的重点在电影和艺术。国家每年拨付的文化经费有限,申请基建费用,新华书店系统总是排不上队,可以说是“龙尾巴的尾巴”。建国以来,绝大多数新华书店都是接收的敌产,多年来没有基金维修,许多书店门市部已成危房。三年困难时期,国家为减少城市人口,新华书店的门市部(多为私营书店合并过来的小书店)奉命被砍掉 1000余处。“文革”时期,发行网点又有减少。“文革”前刚刚上收到省店的市县新华书店的人事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文革”时期被批判为“条条专政”,再次“奉命”下放。结果,统一的规章制度被破坏,铺张浪费严重,许多县书店连年亏损。“文革 ”结束后,中宣部出版局负责人牛玉华曾对新华书店系统的发行网点(门市部)作过调查,结论是:网点少、规模小、危房多,即:“少、小、危”。

二、借鉴湖南的经验

1977年 1月,新华书店总店总经理王璟带领我(笔者时任总店研究室副主任)和谢洪炎(总店业务处干部)到湖南等省店和县书店调研,主题是研究“文革”后新华书店的整顿问题。第一站先到湖南省新华书店。省店经理田裕昆向我们介绍说,从 1972年起,经湖南省财政厅批准,全省市县书店的财权重新上收省店。在这个基础上,全省新华书店实行利润留成 40%,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基金,用于新建、扩建基层新华书店的门市部,效果很好。

王璟对湖南的利润留成非常重视,认为这是解决新华发行网点“少、小、危”的重要经验。他认为,解决书店的基建基金,不能光向国家财政伸手 —等、靠、要,应该调动书店员工的积极性,扩大销售,增加利润,争取留成。

我们三人到湖南醴陵、攸县两个县店调研,更加认识到县书店实行利润留成的显著成效。醴陵县店利用积累多年的利润留成,扩建了门市部,新建了三层小楼,一层办公,二、三层作为职工宿舍,改善了读者购书环境和职工福利。攸县书店也用利润留成维修了门市部和库房,发展了农村发行网点,并用“奖励工资”调动了农村发行员的积极性,农村图书销售大幅度增长,农村发行效果显著,被评为全省先进县书店。

1977年 2月此次调研结束。王璟向国家出版局领导汇报了调研情况,主要内容是整顿基层书店的举措,同时汇报了湖南经验,建议将财权重新上收到省店,实行利润留成。局领导基本同意王璟总经理的汇报,同意召开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座谈会来部署整顿问题。关于上收财权,同意列入座谈会议程,听听各省的意见;关于利润留成,让总店与国家出版局计划财务部商量具体办法,并征求财政部意见。

三、两种不同意见,利润留成久拖不决

1977年 2月,王璟总经理派总店计财处处长刘青轩同国家出版局计财部负责人赵晓恩商量。赵晓恩是老出版人,他从编、印、发整体考虑,主张出版社(当年许多社亏损)、新华印刷厂、新华书店都实行利润留成。否则,都不实行,以求平衡。他让刘青轩代表国家出版局同财政部文教司联系。因工作关系,刘青轩同财政部文教司的同志较为熟悉。经多次联系,财政部文教司只同意新华书店一个系统(即全行业,当年还没有私营书店)试行利润留成。前提条件是必须把市县新华书店的财权上收到省新华书店,实行统一管理。对于经济条件差的市县新华书店,由省店用利润留成以盈补亏,地方财政不再补贴。文教司不同意出版社、印刷厂实行利润留成。理由是社、厂分属不同系统的上级领导机关,无法以盈补亏。由于财政部文教司与国家出版局计财部的主张不一致,加之,市县书店财权上收到省店需要一个过程,这件事被拖了两年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以解决。

1977年 10月,国家出版局在武汉召开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座谈会,各省(区、市)文化(出版)局和省(区、市)新华书店的负责人到会。与会同志对整顿基层新华书店的措施达成一致,还总结了新华书店管理体制几上几下的经验教训,一致同意把市县新华书店的财权重新移交给省(区、市)新华书店管理。经过一年来的整顿,到 1978年 10月,财权上收工作基本完成。

四、试行利润留成的具体办法

1978年 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动员令。国家出版局与财政部对于只在新华书店一个系统试行利润留成达成一致。1979年 9月,财政部、国家出版局向各省(区、市)财政局、文化(出版)局、新华书店总店联合发出《关于各地新华书店试行利润留成的通知》。《通知》规定:“从 1979年 7月份起,各地新华书店在财务管理体制集中到省级店的基础上,试行利润留成 50%。”财政部原定利润留成 40%,这 50%是总店反复争取的结果。

《通知》附发了《新华书店系统利润留成试行办法》,对于为什么要在新华系统全行业试行利润留成和以盈补亏作了精辟说明和具体规定。

《试行办法》指出:“新华书店的图书销售价格在全国是统一的,没有地区差价,不论大小城市、山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新华书店零售店销售毛利相同,而销售成本(发行费用)却有较大差距,因而有些县(市)书店利润过多,部分县(市)书店常年亏损,这是不合理的。如果县(市)书店的财务由省(区、市)书店统一管理,就可以综合平衡,统一规划,以盈补亏,有利于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

《试行办法》规定:“集中京、津、沪三个直辖市新华书店利润的 10%(本文注:1982年改为7%),集中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新华书店储运公司(本文注:这两个企业均为总店直属单位)、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的利润 25%,汇交总店,作为对西藏、新疆、内蒙古、青海、云南、宁夏 6个经济条件差的新华书店补助基金。”《试行办法》指出,“各地新华书店可提取利润留成 50%,按照不同用途建立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并对三项基金的提取办法和使用范围作了规定。这个《试行办法》是由总店计财处专家陶德拟稿,经国家出版局、财政部批准附发的。

五、第一次改革,绩效十分显著

在改革开放初期,新华书店全行业试行利润留成,仅仅 4年多时间(1979年 7月 -1983年 12月),可以说是全国新华书店第一次改革,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1、增强了企业活力。全国新华书店图书销售额连续多年以两位数增长,许多亏损的县书店扭亏为盈。

2、新增(建)门市部 3100余处。全国新华书店固定资产从 1.6亿元猛增到 4亿余元。[1]其中的生产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修缮或扩建、新建县书店的门市部、库房。四年间全国新华书店新增建筑面积 126.7万平方米。[2]当年房地产建筑成本较低,以北京城区为例,总店新建职工宿舍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仅 1300元左右。到 1985年,全国新华书店利用利润留成新增建发行网点(门市部)3100余处,较 1978年底增加60%,总数达到 8200处。[3]新建的县店门市部多为宽敞明亮的二、三层楼房,增加了新书品种,开架售书,方便了读者选购。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书店面貌大为改观。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4年半时间总店共集中补助基金 3600余万元,已全部补助给西藏、新疆、云南、内蒙古、青海、宁夏 6个省、自治区新华书店。这笔补助基金主要用于基层书店的建设,有效地支援了这些地区的发行事业。例如,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共收到补助款 721万元,[4]除用于自治区书店办公用房建设外,拨给了翁牛特旗、乌海市、海拉尔、满洲里等 11个旗(市)书店,共计新建门市部 1.1万平方米。此外,总店还用自己所属企业(北京发行所和储运公司)的盈利,对遭受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市县新华书店分别进行了一次性补助。

六、补助基金停办

1982年 6月,国家出版局并入文化部,改制为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简称文化部出版局。总店由文化部领导,由文化部出版局归口管理。1983年 12月,文化部出版局计财处处长(兼局改革小组组长)唐砥中认为,全国新华书店利润留成的补助基金,不应由总店集中和分配。这是政府行为,应由该处办理。为此,从 1984年起,总店奉命把这项工作移交给文化部出版局计财处。然而,计财处只经办了一年,不知什么原因,到 1984年 12月,就停办了。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店和京沪发行所、储运公司应该集中的利润,理所当然也不再集中。从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新华书店失掉了补助基金。198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全国新华书店的利润留成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从留成 50%增加到65%。[5]留成增加,却对边疆地区的书店补助停办了!?这个谜团,新华同人始终未解。

1990年代,新华书店县书店享受免税待遇,城市店仍实行利润留成 65%(利改税,纳税率 35%),许多城市店用自己留成的利润积累,新建了 6000-10000平方米以上的书城,备书 20万种以上,实行多元化经营。溯本追源,这同 1979年 7月发起的新华书店全行业试行利润留成是分不开的。Z

【注释】

[1][2][4]李俊杰著《新华情》,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年 5月出版,第 86~ 87页。

[3]:郑士德主编《新华书店五十春秋》,新华书店总店1987年 3月出版,第 38页。

[5]:宋木文著《亲历出版 30年》上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 4月出版,第 141页。